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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丰宇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上部署2008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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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是重点抓好以“一次考试、一次竞赛、一次表彰、一个大会、一项课题”为主要内容

79,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启动仪式暨工作会议在中民大厦召开。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包丰宇在向会议报告工作时指出,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先期筹备、试点到全国范围展开的关键一年。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推开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初步确立民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努力扩大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此,今年的工作任务是重点抓好以“一次考试、一次竞赛、一次表彰、一个大会、一项课题”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工作,即组织首次全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举办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首届全国民政技能人才表彰,召开全国民政技能人才大会,完成民政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化研究课题,同时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其他各项工作,推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组织首次全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在民政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民政行业从业者主动适应社会、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当前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目前,在全国范围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条件已基本成熟。辽宁、北京、重庆11个省(区、市)已经上报鉴定计划,计划鉴定4649人。经研究,决定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发证的原则,在全国启动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本次鉴定涉及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假肢师、矫形器师等8个民政行业特有职业,鉴定等级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这是我部首次开展全国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做到以下几点:

1.要按照国家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试卷的提取和使用、考场编排、准考证制作、组织阅卷、成绩登记等各项工作,确保2008年鉴定计划顺利完成。

2.要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程序,严肃职业技能鉴定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考场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确保鉴定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鉴定机构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加强对报名录入、考场编排、准考证制作、登录成绩及证书核发等的管理。

3.要正确处理好培训和鉴定的关系,严格执行“考培分离”的原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不得以鉴定为由举办与鉴定职业相关的培训和辅导。培训机构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加大技能操作培训的力度,为参训人员提供更多的实训条件和机会。培训基地和鉴定站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二)举办首届全国民政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优秀民政技能人才

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密切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业技术技能比赛活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可以促进劳动者提高技能水平,使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是选拔技能人才的又一条重要途径。为加快培养民政高技能人才,引导民政行业广大技能人才钻研业务、敬业爱岗,不断提高技能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我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岗位比武,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本次拟选择代表性较强的假肢师和殡仪服务员2个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6月至8月为初赛阶段,各地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预赛工作,同时督促下级单位在开展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选拔参加预赛的选手。8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按分配名额把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报组委会,决赛于10月由部人事教育司统一组织。对于决赛中评选出的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金奖、4-16银奖、“全国民政行业技术能手”以及在此次竞赛活动中组织周密、团体成绩优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队将在大会上予以表彰。1650名晋升职业等级。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作用,做好本地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的选拔和裁判员推荐工作;要通过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和激励广大技术工人爱岗敬业、苦练技能,人人争当技术能手,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各地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开展首次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表彰,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为鼓励长期从事民政一线工作的技能人才,部里决定今年下半年评选一批全国民政优秀技能人才,并在全国民政技能人才大会上予以表彰。全国民政优秀技能人才的评选范围为全国民政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中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矫形器师、孤残儿童护理员7个民政特有工种从业人员,评选表彰的人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产生,由基层单位评选推荐,并逐级审核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统一组织推荐审核,经部审定后授予“全国民政优秀技能人才”称号并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假肢师和殡仪服务员两个职业的表彰人选通过竞赛产生。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国民政优秀技能人才的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各地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推荐时,要注意综合考虑各职业从业人员数量、工作业绩和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通过优秀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带动和激励广大技能人才爱岗敬业、苦练技能,人人争当技术能手,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完成民政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化研究课题,夯实理论基础

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新的实践,为了深入探讨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今年上半年我们与高校专业力量合作,着手开展民政技能人才队伍状况调研和民政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研究课题,将职业化作为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技能人才职业生涯设计与职业发展管理的结合点,探讨提高民政技能人才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民政技能人才保障激励机制的有效途径,并对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中长期规划。

目前,课题即将进入全国范围的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阶段。实地调研初步选取上海、江苏、辽宁等省市进行。调研工作由部人事教育司统一负责协调,各省负责省内调研地点的协调安排。问卷调查将采取部分省市深入调查,全国范围总体调查的方式对殡葬、假肢和福利领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调查。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由各省(市、区)民政厅(局)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明天上午的会议将对各地问卷调查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技术问题等有关事项进行具体讲解。希望各有关省市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地组织实施好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确保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的效果和效率。

(五)召开“全国民政技能人才大会”,开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为推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部领导指示精神,计划组织召开“全国民政技能人才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表彰民政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民政优秀技能人才;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交流;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工作。通过这次会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凝聚力量,切实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开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为使全国民政技能人才大会开得有声势,鼓舞士气,有影响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谋划,研究提出加强本地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在工作中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树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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