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组织人事部门及市、地、县民政局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民政部2008年工作要点中关于“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的精神,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民政部培训工作方案〉和〈2008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函[2008]57号)的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于2008年8月、9月举办两期民政局长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民政局长、副局长及其他领导
二、培训内容
(一)民政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工作本土化
(二)社会工作基本方法和技巧在民政工作的运用
(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对民政专业化的影响
(四)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
(五)社会工作和社区建设
(六)社会工作如何介入抗震救灾工作
(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验介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时 间:2008年8月24日-28日(24日报到)
地 点:昆 明
第二期:时 间:2008年9月4日-8日(4日报到)
地 点:哈尔滨
四、培训费用与证书
(一)培训费2200元(含食宿、教材资料、业务考察、证书),由民政部培训心出具发票;考察费待定,由承办考察的单位出具发票,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二)培训班学员经考核合格,由民政部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请携带一寸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五、培训组织和报名
请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或以市、地、县(区)为单位在开班前5天(截止8月19日)以电子邮箱或传真发至民政部培训中心,各省或每地(市)报名超过20人,建议由省民政厅或地(市)民政局派一名领队,领队不交培训费,仅需交食宿费和考察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 松 王庆凯
联系电话:010-61595419 010-61595452
电子邮箱:mca2003@tom.com 传 真:010-61595419
社会工作人才培训部负责人: 李 旭 010-61595419
网址:http://mgy.mca.gov.cn; www.mzpx.cn
民政部培训中心
二○○八年七月十三日
“民政局长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单
单位(盖章):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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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及职务 |
通讯地址、邮编 |
手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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