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促进我院科研成果的使用和保存,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决定开展我院2007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15日本院教职工:
1、在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其它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
3、在院级及院级以上学术交流会公开交流的论文;
4、已完成院级及院级以上的课题。
二、登记要求
1、凡进行2007年科研成果登记的作者,需提供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并注明发表刊物的名称、刊号、文章字数。
2、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提供原件或专著、教材原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1份。
3、申报论文登记的作者均按下列表格(可到学院网下载或自制)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以处室为单位将有关材料于12月15日前送科研处。
三、成果的使用
根据上报成果,学院科研处将统一进行统计,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请各部门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部门相关人员。如有不明之处,请向科研处咨询,电话:61591712.
附:2007年科研成果登记表
科研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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