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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通知

来源: 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组织人事部门及市、地、县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民政部培训工作方案><2008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函[200857号文件)和《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2008年举办民政局长和民政干部培训计划的函》(民培字[2008]2号文件),20087月,民政部培训中心将在北京举办2008年第三期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培训内容除民政综合业务培训外,还将突出灾后救助服务能力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满足基层干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和灾后救助服务工作的需要。现将本次培训班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市)、县(市、区)民政局领导干部、业务科长和民政骨干,街道和乡镇民政助理(民政所所长、民政办公室主任、民政工作站站长)

二、培训内容

见附件《第三期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日程安排》

三、培训时间

1、报名截止日期:2008712

2、报到:2008722

3、培训:2008723725

4、考察:2008726730(赴港澳考察,需在当地办理港澳通行证,并务必于712前将通行证复印件传真至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业务培训部。)

四、培训费用与证书

1、培训费1600元(含食宿、教材资料、北京考察、证书),由民政部培训心出具发票;考察费约2500元,由承办考察的单位出具发票,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2、培训班学员经考核合格,由民政部颁发《民政局长培训结业证书》,请携带一寸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五、培训组织和报名

请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或以地、市、县为单位向民政部培训中心报名,县、市、区民政机关也可直接向民政部培训中心报名。各省或每地(市)报名超过20人,建议由省民政厅或地(市)民政局派一名领队,领队不交培训费,仅需交食宿费和考察费。

六、联系方式

民政业务培训部主任:孙树仁   01061595420

项目主任:皮微云 01061595428

项目助理:王宏强 03163322651          真:01061595428

电子邮箱:minzhengpeixun @sina.com

址:http://mgy.mca.gov.cn/(业务培训专栏)

七、乘车路线

1)北京西站乘特1路公交车到八王坟站,转乘到燕郊的930路公交车学院街下车(车费5)即到;如搭乘出租车从西站到民政部培训中心车费130元左右。

2)从北京站下车乘坐地铁到大望路下车,转乘到燕郊的930路公交车,到学院街下车即到;如搭乘出租车从北京站到民政部培训中心车费110元左右。

3)从机场下车乘坐从机场到八王坟的大巴(16元),转乘到燕郊的930路汽车,到学院街下车西走20即到;如搭乘出租车从机场到民政部培训中心车费120元左右。

以省或地(市)统一报到的,由民政部培训中心统一接站。      

附:《第三期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日程安排》

     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业务培训部

00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三期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主持(主讲人)

722

全天

报到

民政部培训中心

1900

全体人员参加预备会

民政业务培训部

723

830930

合影

开幕式

民政部培训中心

10001200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与灾后救助服务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领导

14001750

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民政部培训中心副主任王婴

18:30

欢迎宴会

培训中心领导

724

8301200

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和灾后重建工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14001750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詹成付

725

8301130

社会建设与民间组织

管理

民政部培训中心教务处长

孟令

1400-1700

应急管理与救灾救济

工作

民政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袁德

17:10-17:30

闭幕式

民政业务培训部

72630

考察

 

 

 

 

 

 

 

 

 

 

 

 

 

 

 

 

注:在实际授课中,将根据师资的原因,对个别课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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